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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家庭成员应该受到哪些惩罚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5680次   【字体选择】   【关闭

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这是必定的。对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虐待自己家人的现象,法律会给予一定的制裁,根据虐待的程度与家庭成员受伤受伤程度来量刑。对于虐待家庭成员属于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一、怎样才构成虐待家庭成员?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相互之间具有一定亲属或者抚养、赡养、扶助关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经常采用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肉体上的摧残有殴打、捆绑、不让吃饱、不让穿暖、有病不给看,强迫体力劳动等。

精神上的折磨有咒骂、侮辱、限制自由等。

虐待的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

二、虐待家庭成员,会受到什么处罚?

1、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尚未构成虐待罪的,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才处理虐待家庭成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把握“不告不理”的原则。

2、构成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狠;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成员,屡教不改,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是数年,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等。

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才处理)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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