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合伙制造绑架案,勒索自己父母,向自己父母骗取钱财这看似是一件不可思议,甚至有点奇葩的事件,但却是在生活当中真实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内蒙古律师就以真实事件为例,来为大家分析,与他人合作诈骗自己父母,需要追究哪些责任。
王某刚刚参加工作就因赌博而负债累累。为了偿还拖欠的巨款,王某伙同赵某布置了一个骗局,准备以自己遭绑架为名向父亲骗钱。赵某假装外地人连续打电话给王某的父亲,声称王某被他们绑架,要其拿10万元,否则就撕票。王某的父亲信以为真,非常担心儿子的安危,紧急筹集了10万元的赎金到约定的交易地点,而早已在一方等候的赵某看见其旁边有人,未敢上前拿钱。不久,王某被抓获,赵某也到公安机关自首。王某伙同别人骗自己父母的钱,构成犯罪吗?
王某及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王某伙同别人,骗取自己父母的钱,整个过程中,不存在限制王某人身自由的事实。因此,赵某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绑架罪。但是,二人以王某的性命要挟、骗取王某父母钱财的事实存在,在主观上构成了故意。所以,王某和赵某应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