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重点对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担保纠纷、金融纠纷、破产纠纷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
为深入学习领会《纪要》精神和正确适用《纪要》,促进律师更好地理解法院审判,提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质效,黄河所于2019年11月29日举办《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学习研讨会,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学习《纪要》。
本次学习研讨会由郝丽超律师主讲,带领全体律师了解了《纪要》共计12部分130个问题,内容全面,涉及民商事审判的绝大部分领域,直面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会上,主讲律师针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强调说明,首先,《纪要》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但在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另外,《纪要》主要是对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也没有司法解释的法律盲区和争议点说明审理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法律体系的缺失。内容讲解过程中,律师们针对部分条目进行了交流讨论,加深理解。
此次讨论学习,通过边讲解、边学习、边交流的方式,我所律师对《纪要》有了全面深入的理解。未来我所律师会继续密切关注法律最新动态,积极学习法律前沿理论研究成果,成长进步,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