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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权益如何保护

【发布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3432次   【字体选择】   【关闭

如今,在中国,离婚现象愈演愈烈,尤其是年轻的小夫妻,一言不合就离婚的也大有人在。对于没有子女的夫妻来说,一拍两散对自身和别人也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育有子女的夫妻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受到影响最大的就是自己的子女。而很多事实证明,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身心健康比不上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今天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就来说说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问题。



夫妻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呢?离婚时保护子女的权益要注意哪些事项?照顾好子女的权益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离婚时,应保护好子女的合法权益。要做到分割财产不侵权、分割财产应倾斜、监护责任要明确、抚育费用须给付、抚育费用可变更。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分割财产不侵权

在离婚时,在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的情况下,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子女财产大体分为三大类:

1、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无偿取得的财产;

2、因劳动或其他有偿取得的财产;

3、专供未成年人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

二、分割财产应倾斜

1、离婚时,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

2、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而且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

三、监护责任要明确

1、《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

四、抚育费用须给付

1、父母离婚时,不直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亲权的一方,应给付抚养教育费用;获得抚养教育费用是未成年子女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一项财产权利。

2、依法承担给付抚养费义务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子女可依法行使诉讼权,请求法律保护,不履行给付义务情节恶劣者,造成年子女身心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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