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现代社会,家庭聚会是难免的,尤其是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时期,一家人聚在一起难免会闹出一些动静来,因此在聚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打扰到邻居。
小明出生在一个大家庭,浩浩荡荡几十口,每当周末的时候都来小明家聚会。聚会人数多,孩子也多,吵吵闹闹的,邻居颇有微词。最近的几次聚会,小明和家人又迷恋上了卡拉OK,从早到晚联欢十几个小时。这下邻居真的受不了了,找到物业投诉,物业公司多次与小明协商未果、邻居应该怎样维权呢?
音乐多了也是噪声,如果超出了“合理扰民”的范围,影响他人休息、生活,就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明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邻居也可以要求环保部门监测噪声分贝,然后依法索赔,也可依据《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相邻权索赔。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