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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赠与别人东西,想反悔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6458次   【字体选择】   【关闭

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通常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你送我一个手链,我送你一个戒指,都是很平常的事情。这种礼尚往来本是人际关系维系的一种很好的方法。但是如果答应送别人东西,之后想要反悔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解答。

几个好友相聚吃饭,喝到尽兴时,老李夸耀自己的儿子很能干,赚了不少钱,当即要赠送好友老高一辆捷达轿车,两人相谈甚欢随即订立了赠与合同。事后一个月,老高迟迟不见老李来送捷达,几次致电也不见老李提及此事,便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赠与有法律效力吗?可以撤销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特殊情况下也可有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结合本案例,老李赠与老高捷达轿车是自然人之间的私自赠与,且没有转移标的物,老李享有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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