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的非制度化、非理性化的社会控制状态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使人们开始反思应该如何改变那样一种状态。“文革”结束后,上至曾经遭受巨大冲击乃至严重人身迫害的国家高级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都迫切要求加强法制化建设,使整个社会从政治统治一切的恶梦中解放出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翻开了新的一页,电视剧领域也不例外。这也是我们所说的新时期的开始。
1979年,中央广播事业局召开首次全国电视节目会议,号召全国大办电视剧,这是一个转折点,标志着新时期的电视剧事业拉开了序幕。这一时期的电视剧从“文革”结束的几乎一片空白,进入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状态。国家对电视剧的管理也从传统的开会、发通知,甚至搞政治运动的方式,开始转向制度化的管理方式。1986年6月1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宣布建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制度。1989年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规定》,这可以视作法制化管理出现的标志。这一段时间,虽然在早期,对于新兴的电视剧的管理权力的归属还曾经存在不同的认识,但是,由于电视剧的“电视”属性,电视剧归属于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成为定局。
这一时期的电视剧的发展与管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电视剧的制作和生产产量逐渐具备规模
1979年,中央电视台播放了19部各地制作的电视剧;
1983年,全国生产电视剧428部集;
1984年,全国生产电视剧740部集;
1985年,全国生产电视剧1300部集,中央电视台播出946集;
1986年,全国生产电视剧1510部集,中央电视台播出946集;
1987年,全国生产电视剧1500部集,中央电视台播出1078集;
1988年,全国生产电视剧1800部集,中央电视台播出1155集;
1989年,全国生产电视剧2000部集,中央电视台播出1939集。
可以看出,这十年的时间,电视剧的制作数量和播出数量都增长了约100倍,这是一个令人惊异的发展结果。虽然,每年生产不足2000部集,还不能和后来的数量相比,但是,相对于当时的电视台的播放时间、拥有电视机的人口数来说,已经是一个相当规模的数字了。同时这种规模和数量,已经对社会生活产生了越来越不可低估的影响。正是随着电视剧这样的一种发展态势,我国对电视剧的制度化管理也开始了一步一步的探索。